基于土地制度改革的农村居民财产性收入增收研究
【出 处】:《
管理现代化
》 2011年第1期 41-43页,共4页
【作 者】:
覃建芹
【摘 要】
土地制度的缺陷与相关制度的不健全,制约了农民土地财产性收入功能的发挥。为了促进农民财产性收入增长,需要明确土地所有权主体,落实保障农民的土地财产权;建立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机制;改革土地征用制度,建立合理的利益分配机制;培育农村经济合作组织;加快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。
相关热词搜索:
财产性收入
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
土地征用
上一篇:包容性增长:理论、演进及中国的路径选择
下一篇:中关村民营留学人员创业园发展对策研究